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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1999年8月经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行政隶属于朝阳区卫生局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授权委托其开展朝阳区卫生行业人事代理等相关业务。人才服务中心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朝阳区卫生行业的人事代理工作,代理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短缺卫生专业人才的引进;与朝阳区卫生行业的单位建立人事代理关系,为委托单位和个人保存和管理职工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办理全国护士执业资格及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认定及晋升职称的申报;为代理单位人员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人事证明;承担朝阳区卫生行业科研及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41.879647万元,比上年减少492.966221万元,下降43.4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9.449874万元,比上年减少494.254548万元,下降43.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4498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40.013041万元,比上年减少492.403054万元,下降43.48%,其中:基本支出291.4498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54%;项目支出348.5632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46%;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0130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44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3%;卫生健康支出593.9885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特殊人才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0244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785504万元,下降2.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0244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785504万元,下降2.6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93.98854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820945万元,增长6.80%。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577.3523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1.274700万元,增长7.7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经费以及办公用房房租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91.44984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8100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0000万元减少0.10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100000万元减少0.100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减少原因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1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810000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10000万元。原因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7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2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047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57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57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1.552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专业人才分中心2020年度整体绩效目标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卫生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围绕档案的利用,向卫健委、存档单位、存档人及司法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预算执行过程能较好的依据绩效指标进行追踪,针对较为重要的预算项目会组织专业人士或集体谈论评价绩效执行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单位将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跟踪评价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员的绩效意识,同时积极总结现有预算支出绩效效果,查找问题,对绩效进行科学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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